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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抚养费的“爸爸”成“老赖”被拘留
文章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8-08-15 10:37
姜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15日。近日,磐石市某家庭因抚养费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被磐石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
说起姜某,磐石法院执行法官对他并不陌生。2014年2月17日,朱某与姜某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磐石市人民法院及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判决朱某返还姜某3万元,婚生子姜小某由朱某抚养,姜某从2014年3月1日起每年给付朱某3600元抚养费至婚生子姜小某独立生活时止。
2015年2月6日,因朱某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姜某向磐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维护姜某的合法权益,2015年4月22日,磐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到磐石市宝山乡朱某家中进行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朱某及其家人极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导致朱某逃离执行现场,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15年8月18日,在得到朱某在磐石市某餐馆打工的消息后,磐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到朱某工作的餐馆中将其带至磐石法院。之后,朱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的行为,被磐石市人民法院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经批评教育,朱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向法院工作人员赔礼道歉,并通知家属将3万元钱全部交至法院。因本案判决同时判处了姜某每年向朱某支付3600元抚养费,我院执行局办案法官希望据此判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以本案案款抵消婚生子姜小某的抚养费,但姜某及其父亲姜某某均不同意,表示孩子的抚养费一定会按年给付,并由姜某的父亲姜某某对该笔抚养费的给付进行了担保,在得到姜某父子两的保证后,磐石市人民法院将本案3万元案款支付给了姜某,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2018年1月9日,因姜某拒绝支付姜小某的抚养费,朱某依据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向磐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多次电话传唤姜某父子,但姜某父子均已各种理由推脱不来,躲避执行。考虑到磐石农村早出晚归干农活的特性,磐石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于2018年6月5日晚7点来到了姜某父子家中,正好遇到了干完农活回来的父亲姜某某。
在磐石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及来意后,姜某某表示无法给付孙子姜小某的抚养费,并拒绝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
因姜某某拒不履行担保责任的行为,磐石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决定将其带回法院进行调查。同日晚8点20分,姜某某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担保责任,拒不向朱某支付孙子姜小某的抚养费。磐石市人民法院决定对姜某某采取拘留15日的司法惩戒措施。
被拘留后,姜某阿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于2018年6月6日通知家属将拖欠的抚养费全部交到了法院,本案得以顺利执结。